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16号)、《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45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十大功能区建设若干政策意见》(吉市政发〔〕3号)等有关规定,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特殊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年,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特殊人才20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12月26日至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所聘岗位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工作经历,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年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年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填报报名表和发放《准考证》均通过现场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年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报名地点: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委会一楼东侧大厅。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现场填报《年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殊人才报名表》,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尺寸2.5CM×3.5CM)。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考生因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1、由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门专业目录审核,专业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60元/人。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为:年1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发放地点与报名地点一致。
(六)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七)相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毕业证书上的名称必须与所报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4、工作经历审核要求。工作经历是指在省级以上开发区机关参加工作的经历,主要审核是否具有开发区管委会机关聘用文件、在工作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定期发放工资的凭证。
5、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实际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如果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则需要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拔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一)笔试
1、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2、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考生考试时需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二)面试
1、面试前,由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需本人到场,并携带本人报考时的报名表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海外留学的需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以上所有相关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复审地址与报名地址相同。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等。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实行百分制,不设及格分数线,满分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进行笔试,则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需要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免笔试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分如果面试成绩相同,需要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验工作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医院进行。体验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体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进行体检、考察。
体检或考察有一项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者在江城日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的,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年毕业生报考,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的人员要求在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管理委员会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江城日报”和“中国新加坡吉林食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