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社会面清零成果,有效保障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经吉林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城区范围开展全域核酸检测,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检测时间
年5月9日6时至5月10日6时(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检测范围及方式
(一)检测范围
1.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高新区、经开区全域。
2.从医院(含方舱)出院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不参加新冠病毒检测。
(二)检测方式
采取10合1混采核酸检测。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核酸检测采样期间,停止一切非必要人员流动,实行静态管理(时间为5月9日0时至采样结束,具体以各城区、开发区通知为准)。
(二)本次核酸检测要求应检必检,不落一人。请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