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吉林市解决“无籍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吉市政办发〔〕18号)文件精神,本小区已于年底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办理”的原则,已先行为手续齐全的住户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下阶段拟对权属无争议但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不齐全的情况进行调查梳理并报市政府研究解决,请相关住户于年7月20日前带齐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6楼室申报。
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年7月8日
来源
吉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编辑
熊紫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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