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吉林省纪委监委
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吉林省纪委监委拟面向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此次公开选调设文字综合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2个职位,每个职位计划选调10人,共计20人。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我省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人员也可报名。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2.是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3.具有统招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长春市所辖区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军队团和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报考文字综合职位的,应在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下设的办公、政研、宣传、组织人事、机关党委等内设机构任职并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年以上;报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位的,应在纪委监委或在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机关任职2年以上。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7月以后出生)。
8.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过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4.新录用人员到招录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对公务员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
6.与中管干部、吉林省委管理干部(含吉林省委组织部代吉林省委管理干部)和吉林省纪委监委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和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
7.未经所在单位批准报考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均为年7月;“以上”、“以下”、“以后”等表述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三、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年7月26日8︰30至7月31日14︰30。
考生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