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精神,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要求,6月17日,市责任督学黄淑芳同志来到市第四中学,对学校的“五项管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责任督导。
黄督学采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座谈问询等方式对“五项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询问,黄督学对各责任部门的具体工作安排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可学校出台的《吉林四中作业量化细则》、《吉林四中学生手机管理办法(试行)》、《吉林四中学生睡眠管理办法》、《吉林四中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实施方案》、《吉林四中关于课外读物校园管理办法》等方案,并对学校通过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