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进步,信用卡的使用人群越来越广泛。然而信用卡固然方便好用,但若持卡人不遵守规则,便会产生失信问题,甚至触犯法律。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通化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的一起信用卡纠纷案件。
年3月23日,王某通过申请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领用吉林银行长白山信用卡一张,信用额度为元。年3月,王某开始出现信用卡透支未还的违约情况。截至年8月,王某欠信用卡透支本金.08元、违约金.9元、利息.04元,合计.02元。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故诉至通化县法院。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王某在原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处领用信用卡后,应按约定使用该信用卡,并及时付清欠款。被告王某未及时付清信用卡透支款项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故判决解除王某与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合约》,并且立即偿还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违约金、利息共计.02元。
法官表示,信用卡逾期后,不仅违约金和利息会不断增加,还会因“失信”被银行拉入黑名单,对持卡人的生活产生严重影响。若逾期金额较大,超过5万元,还有可能蒙受牢狱之灾。法官提醒广大持卡人,合理正确使用信用卡,莫让“信用”丢失。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赵梦卓编辑:张舒
作者/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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