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第9号)
9月10日,福建省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部分地区陆续调整为中高风险区。同时,中秋、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加大,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持续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现通告如下:
一、做到主动报告。8月26日以来有福建省莆田市、泉州市、厦门市旅居史(含中转)的人员,以及各地公布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返(来)吉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没有检测报告人员实行“落地即检”,并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村屯)、单位等报备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配合属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若未如实报告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合理安排出行。中秋、国庆假期选择短途旅行,在市内或近郊游玩,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