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坐落在吉林省长春市。学校始建于年,年被列为国家重点大学,年成为首批建立研究生院的22所大学之一,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工程”审批,年被列入“工程”国家重点建设的大学,年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从事本专业的基本素质,且为艺术类考生。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参加生源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音乐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并成绩合格。
二、招生范围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河北、山西、四川共7个省(区)。
三、招生专业(招考方向)、计划、学制及层次
计划招生58人。具体招考方向如下:
序号
专业
项目
招考方向
招生计划
合计
1.
音乐表演
声乐
美声
16
21
2.
民族
5
3.
钢琴
钢琴
6
6
4.
西洋
乐器
小提琴
4
19
5.
中提琴
2
6.
大提琴
2
7.
竖琴
1
8.
单簧管
2
9.
长笛
2
10.
小号
2
11.
长号
2
12.
马林巴
1
13.
定音鼓
1
14.
民族
乐器
二胡
2
12
15.
琵琶
2
16.
古筝
2
17.
唢呐
1
18.
笙
2
19.
竹笛
1
20.
扬琴
2
考生只允许报一个招考方向,不允许兼报。
在各省(区)招生的具体名额及招考方向详见各省(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如部分招考方向无人报考或无合格生源,学校将按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志愿征集或调整招生计划。
学制为四年,学历层次本科。
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无选考科目要求。
四、专业考试
年我校音乐表演专业全部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我校不再组织专业校考。
五、文化课考试
考生须参加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对于不严格区分文科计划、理科计划的省份,文理兼招,统一排队,优先录取院校一志愿考生。考生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根据分省计划及招考方向,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省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总分均相同时,使用学校预留计划予以录取。
2.对于严格区分文科计划和理科计划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只招收文科考生。
3.对于“3+1+2”综合改革省份,按照公布的选考物理或历史的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录取办法执行。
七、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学费元。
八、复查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查、复测不合格者,将取消该生学籍。违规、违纪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九、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吉林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学校监察处及社会监督,监督邮箱:bkzsjd
jlu.edu.cn。十、其他
1.如本简章某些条款与教育部关于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均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新生入学后,学习期间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3.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吉林大学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吉林大学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