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癜风医院好 https://wapjbk.39.net/yiyuanzaixian/bjzkbdfyy/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为全面落实长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部署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及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等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现公告如下:即日起,以下事项全部转入线上工作模式,线下开放时间另行公告。一、诉讼服务工作(一)请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吉林移动微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立案材料。(二)对于案件当事人和代理人申请办理跨域立案,或需协作法院完成跨域立案工作,请与跨域立案窗口联系确定后再办理此项事务。跨域立案联系—。(三)如有其它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它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诉讼服务热线—,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二、审判工作(一)对于因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在起诉期限、上诉期限、缴费期限、申请再审期限等期限内办理手续的,请在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即可。(二)对于已通知开庭日期的案件,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到院开庭的,可由法官联系安排线上开庭,或者待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择期开庭;对于公告送达案件,被告方未与法院取得联系的,开庭时间顺延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具体时间通过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公开网进行公告。三、执行工作执行工作当事人或代理人办理有关执行案件事务,可拨打本院执行事务中心工作电话-,由值班人员做好相关登记或登录“智慧执行”APP在线留言。四、诉讼服务咨询电话及材料邮寄地址一审立案-二审立案-再审立案-联系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材料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