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24日,我校高一女生发生矛盾冲突事件。
学校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成立由李中汨校长为组长、于波主任和时雨副主任为副组长、李险峰副主任和何海波副主任为组员的调查小组,召开全校班主任会议进行调查,取得第一手材料。
与此同时,教育局党委非常重视此事件,责成党委委员主管安全的郝福军副局长和安全办科长刘宝超、干事侯刚到校进行调查、核实。
郝福军副局长到校了解情况后,迅速分成两个调查小组,再次进行进一步调查核实。一组由郝福军副局长亲自带领安全办刘宝超科长、政教处于波主任进行调查,另一组由李中汨校长带领安全办侯刚、政教处副主任时雨对相关学生进行调查询问并作笔录,最终弄清事实真相和具体经过。作如下情况说明:
一事实经过
年11月24日大课间期间,由于当天县城南部停电停水,主教学楼厕所关闭,所有学生只能到西楼大厕所。
其间,1.4何某约1.11董某就之前发生的矛盾到厕所谈一谈,当时以下几名同学:1.5程某、1.5王某、1.5程某、1.4乔某、1.4高某、1.15高某也在场,因之前与1.11董某也有过矛盾,言语不和,于是发生肢体冲突。事后当场和解,言归于好,同时约定以后继续好好相处。
目前,双方学生情绪稳定,被打孩子的家长也表示理解,因为毕竟都是孩子,希望他们都能引以为戒,今后好好相处。
二处理办法
根据《吉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条例暂行办法》及“九部委”《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结合本次事件,学校将对涉事学生作进一步处理。
三吸取教训加强管理
学校召开全校安全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对学生的德育教育力度,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吉网吉刻APP记者金东华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