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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与18省市异地互办身份证想在哪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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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记者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吉林省省外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业务先行与天津、河南、江苏、安徽、浙江、江西、重庆、湖北、湖南、四川、河北、辽宁、黑龙江、上海、福建、山东、海南、陕西18个省(直辖市)进行“互办”,然后再陆续与其他省份实施。说白了:

上述18个省(直辖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可到我省的居住地公安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吉林省户籍人员长期在上述18个省市居住的,也可以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办的受理点办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

外省办证人员预计3-4万人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流动人口数量不断增多,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不仅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还要承担往来的费用,也给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据了解,我省离开户籍地长期在外省市学习、就业、居住流出人口约万人,每年需要异地办证人员预计8-10万人。外省在我省长期学习、就业、居住的流入人口约45万人,每年需要在我省办证人员约3-4万人。

办理范围:换证和补领有不良信息信用记录不予办理

此次办理范围为省外异地换领、补领。不包括首次申领身份证,首次申领身份证仍需要到户籍地进行办理。同时,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证件需加载少数民族文字的,因双语翻译等技术原因暂不受理。

不予异地办理申请的情形还包括: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证明材料宽松方便办理

为了方便群众办证,不允许对受理条件作过多限制。在吉林省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群众持居民户口簿或本人居民身份证(需要换领)、吉林省居住证、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学生证、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自己真实身份的带彩色照片的原件之一及复印件,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户政大厅或公安派出所出示证明,即可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现场采集照片、指纹,填写《异地办理身份证登记表》,申请人确认登记无误,交纳工本费,在受理地领取。

为急于用证人员开辟绿色通道可随时查询办证进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机关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为了保证群众能够及时领到居民身份证,我省进一步缩短审核时间和制证周期,群众领取居民身份证时限由法定的6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为出国、考试、招生、招工、社保等急需用证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居民身份证直通车服务,群众提出申请理由后,省公安厅制证中心2个工作日内制出证件。不能因为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而延长领证时间。群众可通过邮政速递方式领取,也可到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证中心直接领取。也可以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安“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中心查询居民身份证办理进度。

同时,外省公安机关受理、需要吉林省审核签发证件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收费不变接受社会监督

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不增加任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变。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每证40元,并开具吉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居民身份证补换领收费票据,公安机关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对违反纪律的将依法严厉查处,同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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