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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人这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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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延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3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4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退役军人发〔〕3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延吉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延吉市卫生系统17家事业单位提供53个岗位,计划招聘78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8月4日至年8月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8月4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执业(职业)资格等其它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年毕业生(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1号)执行。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时间:年8月15日9:00至年8月17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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