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玉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4个典型案例,扩大知识产权审判影响力。
年1月1日至4月25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合计件,其中刑事2件,民事件;审结刑事案件2件,民事案件69件,合计71件。案件覆盖面涉及奶茶饮品、手机数码、超市名称、料理喷枪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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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销售热播剧同款手镯被判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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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好故事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故事公司)是热播剧《时间都知道》的制片方,该电视剧中某角色佩戴的双T型手环在该剧播出后广受欢迎。好故事公司发现广西容县雪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容县雪球公司)未经其授权在其经营的拼多多店铺销售同款手环,该网店使用《时间都知道》的剧名和剧集截图对商品进行描述和宣传。好故事公司遂以容县雪球公司侵犯其著作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要求雪球公司删除涉案商品界面、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电视剧截图属于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连续画面中分离出来的一部分,属于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组成部分。好故事公司是《时间都知道》电视剧的著作权人,故对该作品中的单张电视剧截图亦享有著作权。容县雪球公司在其经营的网店页面展示未取得授权的电视剧截图,利用该截图介绍自己所售商品,以达到宣传效果,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与地点自由浏览该作品,上述行为侵害了好故事公司著作权中信息网络传播权。其次,容县雪球公司在其与《时间都知道》电视剧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使用电视剧名称作为其销售产品名称,存在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损害原告利益的可能性,可能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因此,容县雪球公司不当攀附涉案电视剧的知名度,增加被诉侵权产品的竞争优势,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最后,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雪球公司的获利情况,判决容县雪球公司赔偿好故事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合计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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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好太太”洗衣液被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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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河北纳利鑫洗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利鑫公司)是第号、第号、第号“好太太”商标的注册人,核定使用商品范围包括肥皂、肥皂粉、香皂、液体肥皂、浴液、香波等。“好太太”系纳利鑫公司主打品牌之一,经过多年推广经营,年12月,纳利鑫公司注册并使用在肥皂商品上的“好太太”商标被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
年,纳利鑫公司经调查发现,被告玉林市正瑞大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瑞大公司)在玉林某百货店铺销售皆宝好太太全效多功能洗衣液,该商品的产品标题、产品图片、品牌等均突出使用了“好太太”字样,纳利鑫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经查,该商品生产商为广西万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皆公司),其使用的“皆宝”注册商标系经案外人授权使用。正大瑞公司从万皆公司进货并销售,该商品在其正面、背面均标注有“皆宝全效多功能好太太洗衣液”标识,并以明显区别于其他文字的红色大号字体突出使用“好太太”字样。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纳利鑫公司的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内,应受法律保护。被诉侵权商品使用的标识突出使用“好太太”字样,显著性超过其自身所获授权使用的“皆宝”商标字体,已经具有独立或者相对独立的标识意义,是一种具有商标意义或类似商标的使用行为。从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来看,洗衣液和香皂、消毒皂在用途、功能上基本相同,且两种商品均通过超市、商场的形式销售,销售渠道基本相同,具有重合性,消费对象也具有高度重合性。因此,纳利鑫公司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香皂、消毒皂等商品与被控侵权商品洗衣液属于类似商品,易使普通消费者产生混淆,误认为系纳利鑫公司生产的产品或与纳利鑫公司有特定关联。依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被告正大瑞公司、万皆公司已构成商标侵权,依法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万皆公司、正大瑞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涉案侵权商品并分别赔偿2万元、5千元给纳利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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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使用“大润发”字号注册企业名称被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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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成公司)系第号“大润发”商标的所有权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大润发”是由台湾润泰集团投资创办的会员制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原告系台湾润泰集团旗下企业,是“大润发”商标的合法权利人,中国大陆地区的“大润发”超市均为原告投资设立。年11月20日,阿里巴巴集团、欧尚零售、润泰集团宣布达成新零售战略合作。经康成公司合法授权,“大润发”商标被用做零售企业字号、标识,使用“大润发”商标字号的零售企业业绩连续多年在国内名列前茅,经过多年经营和宣传,“大润发”商标己经在全国范围内享有极高知名度。原告经调查发现,被告戴某、包某在兴业县投资开办兴业大润发购物中心有限公司,该超市在招牌、价格标签、欢迎标语、购物袋、购物小票、